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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象山县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招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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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师资力量,优化教师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和谐科学发展,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同意,决定公开招聘62名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范围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3.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4月13日(含)以后出生。

2. 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与报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相一致,且具有相应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业高中教育类别职位的除外,下同)。其中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4月13日(含)前取得普通话二乙及以上(语文学科须二甲及以上)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 在2020年4月13日(含)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4.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定。

(三)报考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报考范围:

(1)具有宁波市户籍(以2020年4月13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或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

(2)经高考被全国范围内重点师范院校(专指北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陕西师大、东北师大、浙师大)全日制师范类录取的本科生,户籍、生源不限;

(3)研究生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户籍、生源不限;研究生可以本科专业或研究生专业报考,以研究生专业报考的,要求本硕专业方向一致。

2.截止2020年4月13日,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聘用单位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5.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应当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三、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办法

时间:2020年4月13日上午9:00—4月15日下午16:00。

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点击首页“事业招考”栏目,再点击“报名入口”,选择进入“2020年象山县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职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期间,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以相似相近专业报考的,需由考生提供大学所学课程表(可从本人学籍档案或大学毕业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中复印)。

2.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4月16日上午9:00— 4月20日下午16:00。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以报考人员最后填写信息为准。对初审未通过人员,在报名系统里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再次报名

时间:2020年4月21日上午9:00— 下午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接受资格初审。

经资格初审、再次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按1:3的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特殊教育职位按1:1的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数6个及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因指标取消而涉及的人员,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在象山教育信息网、“象山教育”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布。

4.缴费确认

时间:2020年4月22日上午9:00— 4月24日下午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宁波人才网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栏目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因缴费时间较短,请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及时缴费,以免影响考试。考务费50元/人(浙价费〔2018〕21号)。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宁波人才网和象山教育信息网、“象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请予关注。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不早于5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笔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后1小时内、结束前10分钟内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总分100分。笔试范围为报考职位对应学科教育教学理论、教材教法和本学科专业知识。其中初中、小学同一学科参考同一份笔试试卷(如初中语文、小学语文为同一份笔试试卷)。笔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笔试合格分=该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若平均分高于60分的,则笔试合格分为60分;若平均分低于40分的,则笔试合格分为40分)。

笔试后,高中信息技术、初中信息技术、小学美术、小学体育、培智(2)、培智(3)、学前教育职位和职业高中专业教师、实训指导教师职位,按照招聘指标1∶5的比例确定入闱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闱对象,按规定比例最后成绩并列的,均入闱技能测试。

其他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其中招聘指标3名及以上的按指标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按规定比例最后成绩并列的,均入闱面试。

技能测试、面试前,教育局对入闱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象山教育信息网、“象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三)资格复审

考生填好并打印《2020年象山县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复审表》(附件2),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主页和本人页或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不同类别的报名者还需带其他相关材料:

(1)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表”(证明或说明)、普通话二乙及以上(语文学科须二甲及以上)证书、用pdf格式打印的网页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2)社会人员: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打印:http:∥www.chsi.com.cn) 。

(3)报考职业高中教育类别职位考生: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历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应获奖(详见附件1计划表内“其他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国(境)外人员: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参加资格复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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